汕头市浔绾网

2026年关于宠物伤人,法律上对“饲养人”或“管理人”的责任是怎样界定的?

2026-05-03 09:22:02 浏览次数:1
详细信息

“饲养人”或“管理人” 的责任认定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
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无免责事由)。

地方性法规
如《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等,对饲养人的义务(如栓绳、登记、接种疫苗等)有具体规定,违反规定可能加重责任。

二、责任主体界定

主体类型 具体界定
饲养人 动物的所有人、实际喂养人或长期照管者(如宠物主人)。
管理人 临时或实际控制动物的人(如宠物店、寄养家庭、遛狗人等)。
特殊情形 若动物遗弃或逃逸期间伤人,原饲养人/管理人仍可能承担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九条)。

三、责任认定规则

无过错责任原则

违反安全义务的加重责任

烈性犬等危险动物的绝对责任

四、赔偿范围

人身损害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 财产损失赔偿

五、2026年可能的趋势

技术手段的监管强化 保险制度的推广 地方立法细化

六、维权建议

立即取证 报警并就医 协商或诉讼

注意事项

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关注2026年前后可能出台的新规(如《动物防疫法》修订或地方立法动态),以获取最新法律指引。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