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对您问题的具体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变更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支付经济补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结论:您公司单方面通知调岗降薪,既未与您协商,也未签订补充协议,这种做法是违法的。
应对建议:
风险提示:在此过程中,注意保持冷静,依法维权,避免采取过激行为。同时,密切关注公司的后续动向,如其因您维权而采取报复性措施(如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立即收集证据,寻求法律帮助。